今天pink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水浒潘金莲如何评价 水浒传 中的潘金莲呢 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作者施耐庵在书中塑造的一个淫荡狠毒的妇女形象,她有着单纯而又复杂的爱情观,迷茫而又混乱的人生观。
2、潘金莲原本是洁身自好的贞烈女孩
3、潘金莲原本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因为有几分姿色,所以这个大户就想打她的主意。可不料这潘金莲不仅不顺从大户的意思,还把他纠缠自己的事情告诉了大户老婆。
4、大户对此很是恼火,这就好比一块肥肉放在嘴边,看得见却吃不到。为了报复潘金莲,大户倒赔些房奁,把她白白嫁给同乡一个叫做武大郎的人。
5、大户为何如此便宜这武大郎呢?原来这武大郎:
6、“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清河县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
7、如此我们便明白了大户邪恶的用心。如此一个大美女嫁给这样一个容貌丑陋的矮矬穷,潘金莲得有多委屈恶心啊!
8、从这件事情我们看出,出嫁前的潘金莲是一个对爱情的美好充满憧憬的纯洁少女。她拒绝了大户纠缠的原因,一是她洁身自好,不爱慕虚荣,不为金钱利益所动。二是我认为她在选择配偶方面有自己的择偶标准,最起旅含码不喜欢大户这样的糟老头子。我认为这也是大户报复她把她嫁给丑男武大郎的主要原因。
9、一场可悲的婚姻导致潘金莲性情大变,从此自暴自弃,任由体内欲望的魔鬼支配行尸走肉般的灵魂
10、被迫嫁给武大郎,潘金莲少女时期憧憬的美好的爱情梦破灭,她内心绝望无比,干脆自暴自弃起来。在清河县那些奸诈的浮浪子弟们撩拨下,潘金莲日益放荡不堪。有诗为证:
“金莲容貌更堪题,笑蹙春山八字眉。若遇风流清子弟,等闲云雨便偷期。”
大户狠毒的报复,武大郎的猥琐不会风流。让正值火热青春年纪的潘金莲更是找到了放纵欲望的借口,她原本善良纯洁的心正慢慢蜕变。
勾引梦中的白马王子武松不成,潘金莲转而投向小拆团笑白脸西门庆的怀抱,彻底变成了狠毒的魔鬼
武松的回家,让潘金莲仿佛在暗夜里看到了一簇明火。那英俊面容,凛凛身躯,无不散发着男人的魅力。潘金莲痴了:
“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的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象人,七分似鬼,我直恁地晦气!据着武松,大虫也吃他打倒了,他必然好气力。说他又未曾婚娶,何不叫他搬来我家里住?不想这段因缘,却在这里!”
第一眼相见便托终生,随后潘金莲就对武松开始了试探、勾引。不料,刚直不阿的武松不仅不为所动,而且还痛骂警告了潘金莲一番。
羞恼交加的潘金莲自此老实了一阵,直到遇见浪或氏荡公子西门庆。一次偶然的邂逅,潘金莲和西门庆干柴遇烈火烧在一起。
从此,潘金莲心中的魔鬼彻底释放,她疯狂的用欲望来填补内心的空虚。被欲望支配着亲手毒死了自己的丈夫武大郎,彻底由人变成了魔鬼。
最终,潘金莲为自己的淫荡狠毒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给世人留下无尽的感叹!
综上所述,纵观潘金莲的一生,我们可以发现,潘金莲由一个洁身自好的善良纯洁女孩变成一个淫荡狠毒的“荡妇”,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因素的。她美好的愿望被一次次打碎,婚姻的不幸,爱情的绝望,生活的不堪,把潘金莲由人变成了鬼。归根到底,是吃人的封建制度害了她,禁锢了她的思想,毒害了她的灵魂。她是无数封建压迫下中国妇女的缩影,是水浒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
潘金莲是一个可怜的人,她出身卑微,所以才会去给大户人家做丫鬟,但是之后因为拒绝给大户做小妾,大户因爱生恨,把她送给了武大郎。她也是一个让人可恨的女人,如果她能够本本分分的和武大郎一起过日子的话,至少生活还是不用忧愁的,但是最终她还是出轨了。
在潘金莲的心目当中,她嫁的人应该是像武松这样子的人。但是现实偏偏却是,她的丈夫是一个又丑又矮,而且不会风流的人。所以不管在物质上面,还是在精神方面,武大郎都没有满足自己的妻子。如果潘金莲自己是一个丑女的话,或许就会这样认命,但是老天偏偏给了她一副好的容貌,她自然不甘心。在勾搭武松不成之后,当她被武松羞辱之后,她的心态开始发生了380度大转变。这时候西门庆盯上了她,她刚好也寂寞难耐,就开始和西门庆好上了。
西门庆长得非常的不错,也有权有势,就算给他做小老婆,估计潘金莲也是愿意的吧。但是当初的潘金莲却不是这样子的,她非常的有骨气,要不是当唯弊初拒绝给大户做小老婆,也不会沦落到给武大郎做老婆。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其实武松的所作所为对她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就像我们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被自己所爱的人深深地伤害了,可能自己在之后的生活当中会有很大的改旁并变。会对这个世界失去信心,会慢慢的堕落。
潘金莲只不过是封建社运山迹会下的一个悲剧人物,她是一个让人同情的女人,也是一个让人可恨的女人。很多人觉得她是一个淫妇,是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如果你处在她的立场上面,你未必能够比她做得好。
还是那句话:评说古代的事物,应该以古代当时的社会环境,人文习俗,法制道德,弱肉强食等实际条件为标准。如果站在今天伦理道德,法制观念,人文习俗的高度来评价,得出的结论势必会不伦不类不符合实际。
施耐庵在写《水浒传》时,自然也会站在历史的角度上来书写,绝不可能把一千多年后的今天的道德观念,法制意识掺杂进去。
有人提出,武松面对兄长被害,一气之下杀死嫂子和西门庆,属于激情杀人,不符合法律。而应该走法律程序,去报官,由官府按法律条文来处理。简单说,就是武松没权力杀人。
这不就明显是拿今天的观念去评判一千多年前的事么,这是不现实的。
实在抱歉,说了题外话。
书归正传。
一、潘金莲是罪有应得
潘金莲所处的时代,是一千多年前的北宋封建王朝。她被大户人家卖给了三尺枯树皮武大郎。要身条有身条,要脸蛋有脸蛋,花容月貌的她,竟和一个半残废同居一床,这是名副其实的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她冤啊!
但是,那不是妇女能顶半边天的今天,对婚姻不满意可以离婚。而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梁轿妇女没有一点社会地位的封建王朝。她活是武家的人,死是武家的鬼,就是冤死也得受着,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反抗,如有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更何况,距我们最近的民国时期,妇女也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甚至连个姓名都没有。嫁到夫家以后,只能以王氏、李氏、赵氏来称呼,这个姓还得是夫家的姓。
所以,当时潘金莲的所做所为,既使不被武松杀掉,按照当时的法律,也是要骑木驴的。那是一种对通奸妇女最惨无人道的刑罚——直到折磨至死。据说还有一种沉木笼的刑罚,就是把人装在木笼里,沉到水里活活淹死。唯行这俩种死法,都不如让武松一刀杀了好受些。
由此可见,美女潘金莲所犯的错误,已经是顶级错误,罪有应得,非杀不可。
二、武松杀嫂,符合人物的性格特征
武指渣哗松在书中的形象,本来就是刚直不阿,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的铮铮铁汉。出差回来看到亲哥哥被害至死,他要不给哥哥报仇血恨,那就不是武松,而是林冲了。林冲面对娘子被高衙内调戏,碍于自己顶头上司高太尉的面子,忍气吞声,最后还是被逼上梁山。而武松不可能走那条路。
更何况,后面还有宋江怒杀阎婆惜的情节作陪衬。宋江那么懦弱的人物,情急之下都把自己外房给杀了。反应到武松这里,如果不杀掉潘金莲,那施耐庵老先生就没办法再往下写这个《水浒传》了。
用现在的眼光看,潘金莲死的确实有点冤枉。因为她是爱情受苦在前,出轨西门庆在后,或多或少有点客观原因,确实有点让人同情,也算个不大不小的悲剧。但在那个朝代,不存在这种思想观念,根本不能叫悲剧,只能叫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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