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pink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深圳电动自行车深圳市电动车上牌最新规定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深圳电动车新规2022上牌,《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试行》生效于2021年8月1日,在深圳骑电动自行车需要登记。《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试行》规定,电动车应当经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2、但截至2021年10月14日,深圳交警尚未公布电动车注册相关信息,具体注册时间仍需等待深圳交警公布。深圳交警一旦公布了上牌信息,就要尽快上牌,否则不准上路。
3、目前,深圳交警正在进行《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重大行政决策过程。
4、与此同时,通过行政法规和登记措施相结合,登记系统、登记点和限行路段等配套政策和设施正在加紧完善。超标的电动车不予上牌。
5、新国标桐山出台后,不符合新标准的扰轮并电动自行车将实行临时标牌申请和3年过渡期管理。过渡期结束后,超标车辆不准上路行驶,无证超标电动自行车处罚,拘留。
6、2020年6月15日起,深圳市宝安区、光明区不再向标准电动两轮车发放黄色过渡标志的车辆,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7、而且规定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不缓迹得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如果违反规定,需要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8、为进一步扩宽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渠道,便捷登记上牌流程,打通购车、上牌、置换多个环节,实现市民在购车时第一时间完成上牌登记工作,深圳市车管所联合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全市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推出了销售门店即买即办服务。
深圳电动自行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电动自行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条件,因此电动自行车一定要办理上牌才能合法上路行驶,不上牌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一旦交警发现就会被抓,深圳电动自行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电动自行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条件1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在深圳电动车上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的电动车需要符合新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
2、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深圳市的居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车备案,发放可以长肢脊期使用的白色标识;
3、对于超标的电动车将不再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直接将超标车辆淘汰。
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四点:
①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佩戴头盔;
②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总质量不得超过55kg,额定功率不超过44W;
③电动车必须要带有脚踏板;
④如果以上要求都不符合,则证明电动车是属于超标车;如果速度和功率超过了以上所说数值,就被认定为电动摩托车,它属于机动车管理的范畴,在深圳不允许上路。
深圳电动自行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条件2
办理流程
1、网上认证
进入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实名认证通过后选择“电动自行车号牌申请”。
2、预录信息
按提示对车辆拍照、预录入并拍照上传资料信息,等待系统后台预审。
3、预约查验
预审通过,按提示预约业务代办点交验车辆;预审未通过,微信将推送服务通知,告知车主未通过原因。
4、验车选号
按预约时间到业务代办点交验车辆。查验合格的`,缴纳牌证制作费用,通过“五选一”方式线上确定号牌号码。
5、选购保险
电动自行车保险分为50元、80元、150元三档,最高赔偿超过20万元,市民可自愿选择购买。
6、牌证领取
市民在预约时选择牌证邮寄的,邮递员3个工作日内寄件上门,同时可提供免费安装服务;选择牌证自取的,需在接到邮政短信或电话通知后,自行到选定的牌证领取点领取,领取点提供现场免费安装服务。
办理资料
1、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非深圳户籍还需要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液笑;
2、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提供进口凭证);
3、购车发票。
深圳电动自行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条件3
电动自行车需要上牌,因为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明确提到,新国标车辆需要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新的标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因此电动自行车一定要办理上牌才能合法上路行驶,不上牌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一旦交警发现就会被抓;
值得一提的是,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车只能上临时牌照,作为过渡期使用,过渡期满了之后超标电动车将不能上路行驶。
根据广东省物价部门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30元,包含号牌、行驶证、登记证、牌架和专门的固封螺丝。
电动自行车保险是强制吗?可以不买吗?
非强制险。由于保险能够对自身、乘客和他人提供赔偿保障,强烈建议购买。
同一辆电动自行车,可以上两个地方的牌吗?
不可以。车辆和号牌是唯一关系。
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居民也需要也办理上牌吗?
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工作暂不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电动车牌照颜色的区别
白牌、蓝牌电动自行车——合格国标电动车
黄牌——超标车
已获得深圳电动自行车车牌的车主需要再次办理车辆登记上牌吗?
白牌、蓝牌电动自行车
在2020年开始的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工作期间,已办理国标车备案标识(白牌、蓝牌)的电动闹饥含自行车,备案标识仍有效,无需再重新办理登记上牌。
黄牌超标车
已办理过渡备案标识(黄牌)的超标车,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备案标识于2022年8月1日到期,请有此类情况的市民及时置换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深圳电动自行车最新上牌流程是网上认证、预录信息、预约查验、验车选号、选购保险、牌证领取。
由于电动自行车涉及面广量大,为有序开展上牌工作,同时遵守防疫不聚集的要求,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须为符合国家唤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网上预录入资料时,车主需提供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非深圳户籍还和含颤需要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提供进口凭证)及购车发票。
正确操作
市民在预约时选择牌证邮寄的,邮递员3个工作日内寄件上门,同时可提供免费安装服务,选择牌证自取的,需在接到邮政短信或电话通知后,自行到选定的牌证领取点领取,领取点提供现场免费安装服务。
在深圳地区给电动车上牌,一定要提前准备好上牌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车主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老扒是非深圳户籍的还需要提供深圳经济特区的居住证或者是居住登记证明等材料,另外车子的出厂合格证明以及购车的发票等相关的材料。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如下: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档吵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动自行车的定义】本规定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驶、停放、充电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备案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市场监督管理。
市住房和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集中充电场所的监督管理。
市规划国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经贸信息、城管、公安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电动自行车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以下技术规范要求:
(一)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二)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三)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四)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五)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六)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第六条【禁止拼装改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改装、加装行为。
第七条【禁产禁售禁驶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禁止生产、销售、驾驶不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备案管理】电动自行车经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上路行驶。市公安交管部门对予以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核发载有车辆和驾驶人员信息的二维码作为备案凭证。
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备案后须安装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身份识别芯片。
第九条【统一管理】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建立电动自行车统一管理平台,将电动自行车的备案和对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的实时监管纳入统一管理平台。具体办法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划区管理】市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及公共交通覆盖率,划定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
(一)禁行区是指公共交通覆盖率较高、交通拥挤的区域,此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但行正经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
(二)限行区是指公共交通覆盖较高、交通比较拥挤的区域,此区域内部分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但经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
(三)准行区是指公共交通覆盖率相对较低、交通状况相对较好的道路及区域,经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该区域范围内行驶。
第十一条【划区程序】市公安交管部门划定电动自行车的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时应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具体范围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后实施。
第十二条【划区调整】市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根据城市公碰宽共交通覆盖率及交通状况的变化情况对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进行适时调整,调整程序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特定行业范围】本规定第十条所称的特定行业是指以下与民生密切相关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
(一)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二)公共设施抢修;
(三)外卖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等;
(四)其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
本市特定行业具体范围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交管、经贸信息、邮政等相关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总量控制】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运输、经贸信息、邮政等相关部门对禁行区、限行区的公共交通覆盖率和交通状况、特定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评估和测算,确定禁行区、限行区内允许行驶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总量。
第十五条【行业分配】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经贸信息、邮政等相关部门,根据社会需求和特定行业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各特定行业车辆备案数量。
第十六条【企业分配】特定行业协会应当综合考虑企业的备案需求、经营规模、诚信档案记录等因素,在行业内合理分配各企业电动自行车备案数量。
特定行业协会分配车辆备案数量时应当遵循公平、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制定具体分配办法并报市公安交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特定行业申请备案程序】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由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备案。企业向所在行业协会提交车辆备案材料,行业协会审验合格后,通过电动自行车统一管理平台向市公安交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市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合格后予以备案,并核发身份识别芯片和备案凭证。
特定行业协会应当在经审核合格后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身上安装车辆身份识别芯片,将其纳入本行业电动自行车监督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监管,并与市公安交管部门电动自行车统一管理平台联网。
第十八条【特定行业申请备案材料】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由企业向所在行业协会交验车辆,提交备案材料。行业协会应当查验车辆,审核并向市公安交管部门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车辆使用单位营业执照;
(二)车辆驾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属深圳户籍的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属非深圳户籍的应当提供居住证。如无居住证,应当由企业开具在职证明;
(三)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四)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五)车辆参数和车辆照片;
(六)投保凭证。
每辆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最多可以备案两名驾驶人。实际驾驶人与备案驾驶人应当一致。
第十九条【特定行业变更备案】获得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行业协会申请变更备案:
(一)车辆使用单位变更名称及住所的;
(二)变更行驶区域的;
(三)变更车辆驾驶人的;
(四)变更企业账户的。
第二十条【特定行业注销备案】特定行业备案电动自行车需要注销的,由企业向所在行业协会申请。行业协会审核后,通过备案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市公安交管部门网上审核确认后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禁止擅自出租出借转让】特定行业企业或者驾驶人员不得将电动自行车用于备案事项以外的用途,不得擅自向其他企业或者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已备案的电动自行车。
第二十二条【统一标识】规模较大的特定行业应当在本行业电动自行车上使用颜色、式样统一并区别于其他行业的专用标识。
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使用本企业专用标识和编号,并将其粘贴或喷涂在车身明显的位置。
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制定。
第二十三条【非特定行业申请备案和变更备案】非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经备案后可以在准行区通行。非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申请备案时,应当向市公安交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市公安交管部门对经审核合格的非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予以备案并核发备案凭证。
已备案的非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车辆驾驶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到原办理备案的单位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第二十四条【遵守交通规则】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法律
【法律依据】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深圳电动自行车上牌条件:
2020年4月8日后,在深圳新购买的电动二卜坦改轮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方可实施备案,型判对新购买的电动摩托车一律不得实施备案。注:电动摩托车整车编码首位字母为“L”。
注意:电动车备案试点期间,深圳超标电动车也可备案。
按照目前备案试点工作要求,实行“一人一证一车一标识”的管理制度,一个人只能备案一辆电动二轮车。
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车辆,需要准备身份证或居住证在微信小程序“易骑行”上传个人照片和身份证照片,然后上传电动车信息包含机动车合格证、税票及其全车编号的相片(车子编号一般可在电动式二轮车的手把与前胎联接的窗框柱处、车前上下有防伪标志的地区、机动车合格证或税票上查寻)。
完成线上和线下学习,经过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相关工作人员将会提供配送和上门服务,安装电动二轮车信息化标识。
深圳交警将以宝安、光明为起点全面推动原特区外其他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工作,计划从下周开始联合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启动龙华区、龙岗区、坪山区及大鹏新区的备案试点工作 。
扩展资料
2018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17日对信中外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试点期间,所有电动自行车均可备案,根据是否符合新国标标准发放不同颜色备案标识。
且备案标识内置RFID电子标识芯片能够实现“一人一车一牌”捆绑,无需专人维护,更不怕有人“套牌”。同时,提高了交警精准查缉效率,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车交通秩序。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二轮车交通事故,强化电动二轮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龙岗区定于2020年11月正式启动电动二轮车备案工作。其中,龙岗、平湖、坂田三个街道将作为先行试点,于2020年11月15日起开展电动二轮车备案工作,其余街道于12月1日启动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推广工作。
关于电动二轮车备案有其他疑问的市民朋友可以前往所在社区备案点咨询。
参考资料:人民网-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发布
参考资料:网上深圳交警-扩散!龙岗启动电二轮备案上牌个街道率先试点
深圳电动自行车上牌2022流程如下:
1、网上认证。
登录“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星级用户”,实名认证通过后选择“电动自行车号牌申请”。
2、预录信息。
按提示对车辆拍照、预录入并拍照上传资料信息,等待系统后台预审。
3、预约查验。
预审通过,按提示郑中预约业务代办点交验车辆;预审未通过,微信将推送服务通知,告知车主未通过原因。
4、验车选号。
按预约时间到闭族业务代办点交验车辆。查验合格的,缴纳牌证制作费用,通过“五选一”方式线上确定号牌号码。
5、选购保险。
电动自行车保险分为50元、80元、150元三档,最高赔偿超过20万元,市民可自愿选择轿丛弊购买。
6、牌证领取。
市民在预约时选择牌证邮寄的,邮递员3个工作日内寄件上门,同时可提供免费安装服务;选择牌证自取的,需在接到邮政短信或电话通知后,自行到选定的牌证领取点领取,领取点提供现场免费安装服务。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