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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快讯 征收房地产税的难点何在

2018-02-13 2:05:30 行业资讯 浏览:36次


今天pink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快讯 征收房地产税的难点何在 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最近,房地产税又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起因是5月11日财政部等4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座谈会,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部分省市负责人关于房地产税试点的意见。结合当前部分城市房价出现快速上涨的形势,有人推测房地产税已经箭在弦上。笔者认为,房地产税的实施还面临一系列复杂的难题,欲速则不达。

2、我国关于房地产税的讨论已经持续了近20年,几乎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时间一样长。早在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文件里就明确提出要征收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此时的“物业税”与当下讨论的房地产税基本是同一件事。2011年1月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重庆和上海开始实施房产税试点,至今试点工作已经进行了整整十年。在斗桐铅“十三五”规划及今年通过的“十四五”规划里,都明确提出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3、历经几个五年规划,房地产税仍然停留在试点阶段,可见该项改革之复杂。依笔者之观察,实施房地产税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首先,征收房地产税涉及的技术条件相当复杂。征收房地产税需要对房地产信息准确登记与评估,因此,需要全国联网的房地产信息登记系统,这是早期有关房地产税的讨论所面临的重点难题。随着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目前该项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在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全国主要城市的房地产登记系统已经实现联网。

5、其次,法理与立法问题。征收房地产税的法理基础是什么?这是理论上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从国外的做法看,土地私有制国家需要强调土地的公有属性是征收房地产税的法理基础。例如:日本在1990年之前没有征收房地产税,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基本不征税,只在交易环节征收税收,和我国当前的情况十分类似。为了缓和由于持续多年房价大幅度上涨导致的社会矛盾,日本于1989年末通过了《土地基本法》,该法的主要观念是强调“土地的公共性”——即土地的适度利用、按照计划使用土地、抑制土地投机以及随着土地增值税负也应适度增加等内容。既然土地属于全体国民所有,那么,土地的增值也理应属于全体国民,这是日本出台房地产税以及其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发点。

6、征收房地产税意味着住房所有者让渡了一部分土地所有权,这是土地私有制国家征收房地产税的法理基础,无论是英美空好还是欧洲各国均是如此。房地产税成为西方国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些收入主要用于地方公共服务(如学校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因此,房地产税不仅是单纯的经济行为,它与社会治理结构与治理体系紧密联系在一起。

7、中国的土地属于公有或农村集体所有,因此,不存在私有制国家通过征收房地产税来体现土地的共有属性的问题。房地产开发商购置土地的交易过程中,只购买了土地的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居民购买住房的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从理论上来说,土地的使用年限只有70年,住房的使用年限越长其土地价值应该是不断贬值的,无需用征收房地产税的方式来体现公平。这涉及到土地的永久产权问题及土地制度改革,值得研究。

8、在理顺房地产税的法理问题之后,税收的立法问题同样是一个必经的程序。根据我国立法程序与经验,房地产税的立法程序估计轮举需要数年才能完成,因此需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9、第三,房地产税与金融稳定的关系。在当前的财政与金融运行中,房地产市场至关重要。从财政的角度看,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政府基金收入的比例高达八成,不仅中西部城市对土地财政高度依赖,东部发达地区同样高度依赖土地财政。金融的健康运行同样是以土地价格稳定为前提的,房地产贷款占银行新增贷款的比例高达30%左右,在非房地产类贷款中,至少一半以上是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房地产价格的稳定直接影响到金融系统的稳定。

10、在实体经济运行中,当前的房地产同样扮演着火车头的角色,房地产对GDP的直接贡献是6%左右,但建筑业及钢铁、建材、化工等与房地产直接相关,房地产对GDP的间接贡献应该超过20%。

房地产税的改革属于重大的利益调整,出台房地产税难免对房地产市场形成一定影响,因此,需要慎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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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不远了:试点工作正加速推进,哪些城市会率先开征?

经济观察报记者杜涛这次房地产税好像是真的要来了。“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四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上述不到100字的会议描述,是否真的是房地产税加速落地的信号?在多位财税专家来看,5月11日财政部释放的短消息意味着,房地产税或许真的离我们不远了。

5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有关部门对召开此次座谈将会释放的信号是有考虑的,也是有特别意义的。首先,会议主要是向社会来传达信号,房地产税的试点要加快推进。其次,会议参与的四个部委是和房地产税的立法征收改革最核心的部委,且此次召开的是改革试物大点工作座谈会。

施正文判断,从基本的工作模式来看,会议释放的信号实际上就是在加快推动这项工作,旅毕应当说,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信号非常明显,而且把部分城市的负责人召集开会,说明这些城市可能就是将来要试点的地区。“这次座谈会有吹风会的味道,意味着座谈会以后,试点工作可能会正式加速推进,先期试点应该会很快落地。”

按照2021年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房地产税法并未列入其中,这也意味着未来房地产税的实施将会试点先行。

施正文告诉记者,突然之间要进行房地产税试点,应该还是与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有所关联,未来试点的城市应该还是会在一线城市居多。“当然,不排除三、四线城市的个别入选试点,可以为将来的改革积累经验。”

先试点再立法

2011年1月,上海曾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适用税率暂定为0.6%。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购房。同期重庆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二套房。

对于上海拆蚂芹、重庆两市推行的房产税改革,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一直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

直至2013年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税收制度,并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房产税开始被纳入到房地产税制的整体框架中进行考察,并确立了法律先行的原则。

财政部此前去公布了房地产税立法的三大原则,即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和分步推进。

3月13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正式发布,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这份谋划未来5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中。

在4月7日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直到现在,房地产税法还没有明确的立法时间表。在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立法,这说明房地产税年内不可能出台。

施正文认为,房地产税开征是大势所趋,尽管房地产税的立法可能会一时半会难以完成,但是,一些重大事项的立法,一般是先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再立法。房地产税更是如此。

“未来房地产税立法肯定会吸取现在研究的房地产税法草案的,跟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肯定不会一样,不会是上述的翻版,要吸取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会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

为什么是此时

为什么会在此时选择进行改革试点?

2021年3月13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正式发布,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五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

2020年1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报告》建议,在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开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征房地产税。

施正文认为,房地产税的开征涉及面广,其推行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巨大的影响。并且房地产税是直接税,对家庭收取,目前面临经济下行压力的因素也要考虑在内。

“但是,去年、今年,房地产市场有些变动,高层比较重视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设,需要寻求一些规范化、长期性的调控措施。所以要完善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工具箱,房地产税就是其中之一。”

对一线城市和省会级的二线城市,房价影响有多大?一位地方财政人士人士认为,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还需衡量评估。

在他看来,持有多套房的人士,不管在哪个环节征收,都会将税收转嫁给租房或者买房的人身上,房地产税的开征可能会促进一些空置的房屋进入租赁市场。“房地产税或许对一线城市影响反而不大,对四五线城市影响反而比较大,特别是人口流出城市,这些地方,一个家庭拥有的房产比较多,房租也比较便宜,二手房也比较难处置。加重部分百姓的负担,造成资产的贬值。另外,还要考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一方面房地产税的开征是否会带来土地收入的减少,而是开征房地产税对于产业的推动作用有多大?当然,长远来看,开征房地产税有利于经济健康发展。”上述地方财政人士表示。

施正文认为,房地产税的开征还是需要凝聚社会共识,因为涉及到利益调整。

设计

一个税种的设立,需要有税基、税率等多重因素组成。税基就是要对哪部分要素进行征税,税率则是要征收多少税。对于房地产税来说,还需设置免税面积或者免税的房屋数量以及如何评估等。

由于是改革试点,那么此番会针对哪些城市开征房地产税?

施正文告诉记者,他觉得的试点城市范围的选择会考虑两个因素:第一,当前出台房地产税,试点主要考虑因素是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需要,如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第二个就是征管的条件,针对个人家庭征收。其中,全国房地产所有者的信息,已经全国联网,现在最主要的是评估能力的建设,未来在估值这块争议会非常大。

早在2014年,时任的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对房地产税的设想做出过解释。

当时楼继伟在《求是》杂志撰文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房地产税改革要加强调研,立法先行,适时推进。

就在上述表态后不久,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其中有关地方政府税收来源的内容最为引人关注。《总体方案》提出,将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以增强市县政府履行事权和支出责任的保障能力;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将具备相当规模、收入来源稳定、与产业发展关联度高的税种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和主体收入。这被看作时隔三年后,地方对房地产税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再一次呼吁。

施正文认为,房地产税的定位、要素,征管等因素,每个试点城市,会出台一个适合自身的试点办法。国家出台的是框架性的政策,比如免税的范围,税率的框架。

一位要求匿名的财税专家此前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内容主要涉及几个方面,即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减免范围,执法保障,纳税人利益保障,在地方政府的自主权等。

上述财税专家认为,在房地产税实施后,一些相关的税种也会进行改革。

上述地方财政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他认为房地产税应该是税负平移,从交易环节平移到持有环节。也就是说地方自主区间税率,然后自己设计征管一些内容,在设计之初应该考虑物价水平之类的影响。但是,若是房地产税只是把交易的几个税种捏合在一起,地方就难以如何测算税负。房地产税归税务征收,不像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因此对在多个地区都有房的纳税人而言,税收征管对其的延迟性会很大。

在施正文看来,未来房地产税试点最可能会选的是一线城市为主,也有可能选择几个三、四线城市,为将来地方政府主体税种建设作准备,也是为房地产税全面开征积累经验。

他的一个基本判断是,不会针对第一套房产开征,免税的面积可能会是60平米起。

但更让施正文重视的是房产评估值的设定,毕竟房地产税的性质是财产税。评估价值的高低?为什么会评估这样的价值?这些都是纳税的基础。

房地产税立法工作进展如何?全国人大法工委回应

央视网消息:4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

会上,有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去年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工作,“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也被写入“十四五”规划。能否请您介绍一做族下房地产税立法工作进展?是否已经扫除了技术障碍?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时间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回应,2021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决定明确试点期限是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通过授权决定、改革决定保障改革先行先试依法有序进行,积累试点经验,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这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改革走深走实、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促进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通过立法授权保障改革探索试验。对需要改革但制定或修改法律的条件还不成熟的事项,按照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近十年来,一共作出了30件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涉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这30件的授权决定和纯液弊改革决定确定的大部分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

二是,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刚才也讲到了,通过“打包修改”法律的形式落实改革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放管服”等改革需要,加快统筹修法、“一揽子”修法工作,共作出24件打包修改的决定,涉及修改法律、修改法律问题的决定152件次。

三是,立法确认和巩固重大改革成果。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制定修改有关法埋猛律,要长期坚持落实。比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土地管理法,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再比如,在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方面,修改了证券法,还有刚刚通过的期货和衍生品法,完善了国家的金融法律体系。

四是,立法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家知道,我们制定了一个很重要的外商投资法,全面确定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制定了自由贸易港法,赋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权。还有修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为外商投资提供法治化环境。

来源:中国经济网

重大消息!财政部表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你准备好了吗?

4月7日,国新办就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举行发布会。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要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什么时候来?

我们能够明显察觉到,经过连续几轮的调控,房地产市场已经从高负债高周转的粗放开发模式进入到存量消化的阶段。当前,我国的存量居住房地产市场规模达到300万亿,是美国的2倍,但从存量方面流转情况来看,年流转率大概只是每年的2%,明显低于欧美市场水平。归根结底,其中很多的房产只是闲置资金的穗姿埋另一种存在方式,存量房市场没有被真正盘活利用起来。

2020年底,中国社科院的一份研究报告就提出建议,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征房地产税。社科院是国务院旗下的研究机构,建议的提出一定是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的。此次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就房地产税立法再次表态,说明征收房地产税已势在必行,有专家推测,房地产税有可能在2025年之前正式实施。

征收房地产税会产生哪些影响?房价会降吗?

对于炒房和囤房群体,征收房地产税是继严查经营册搭贷违规进入楼市后的又一重大打击。没有了资金源头,加上房地产税带来的不动产长期持有成本叠加,炒房和囤房群体只能被迫盘后手里的空置房,逐步猜蚂让房地产持有群体从投机群体向刚需群体过渡,实现房地产的软着陆,避免市场出现大起大落的风险。

对于普通购房群体,则能享受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理念带来的好处。举例来说,欧美的房地产税主要用于公立学校的教育经费,优质教育大盘价格高,征收的高额房地产税可投入到相对薄弱的公立教育中,尽可能缩小教育阶层分化带来的影响。

征收房地产税是抑制房价上涨的必然手段,但是抑制上涨并不意味着房价会开始下降。首先,房地产税征收肯定会在各地进行充分调研后再进行平稳过度,对比如保山这样的中小城市影响最小;其次,优质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好的房子始终都是“硬通货”,越是严格调控,买房就越需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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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边试点边立法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建部、税务总局负责人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从家庭资产的比例来看,房产有着难以替代的地位。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心数据显示,房产占我国家庭资产65%70%的份额,比美国高出两倍,房产增值收入占家庭财产增值90%以上。

改革的多重目标

目前,我国对房地产征税主要集中于交易和土地出让环节,房产持有环节则无需缴税。

然而,由于这种税收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房产投资者可以在房价上涨中获取暴利。很多拥有多套住房的高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增加远远超过了工资收入。

贫富差距拉大,需要税收来调节。分析人士认为,房地产税主要征收对象不是广大中低收入普通劳动者,而是高收入多套住房家庭。累进调节机制的税率,更是凸显了这一目标。

“除了调节因房产拉大的收入差距外,征收房地产税的初衷还包括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伍衡来源,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

客观上,房地产税也有助于促进房价稳定。有观点认为,虽然房地产税并不能完全改变房价上涨趋势,但是,在这个制度约束之下,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会表现更“沉稳”,泡沫会更少。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房地产税改革具有多重目标和社会意义。

“改革不会简单地停留在‘对多套房征税’‘打压房价’等概念上。”严跃进分析,房地产税的改革将在“健全直接税体系”的大框架下进行,考虑的问题更为全面、客观和长远。

征收房产税提议最早可追溯至2010年。彼时,“十二五”规划中提到,“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风向标意义

我国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始于10年前。

2011年1月27日,上海出台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规定,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第一套房不论面积大小,免征房产税;第二套及以上新购住房,人均60平方米以上部分征收房产税。

除了上海之外,当时试点房产税的城市还有重庆。

和上海不同,重庆征税对象侧重于“豪宅”,房产税征税对象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此外,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征收房产税。

不过,两市试点的房地产税没有迎来扩围。谈及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李宇嘉认为,称不上真正的房地产税,侧重于对“豪宅”征收,而且征收的税率很低。从征税收入在本地财政收入的占比来看,也是微不足道。

近几年,关于房地产税方面的政策表述,较多体现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等概念,谈及腔纤做试点话题的内容则很少出现。

在此背景下,5月11日召开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透露出怎样的意味?

分析人士认为,当前提及“改革试点工作”,有着很强的风向标意义,即此次会议后房地产税可能会在部分城市进行试点。

“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管控思路看,‘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成为今年的发展思路,或意味着大城市先行试点的可能性最大。”严跃进分析。

边试点边立法

无论是公众,还是业内专家,普遍都认为房地产税征收是大势所趋,目前关心的问题集中于何时开征、征收标准等内容。

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征收还处在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的阶段,距离真正全面竖核征税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房地产税影响有多大?由于税率、税基、征收对象、免征面积等细则尚未明确,目前很难讨论房地产税的确切影响。

“要让老百姓真正理解改革思路,稳定预期,防范恐慌性购房或售房。一些不明所以的普通民众‘谈税色变’,一些中介机构借机炒作此类税费改革内容。”严跃进说。

作为“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房地产税推进速度是否会加快?

有分析人士认为,房地产税的立法,因为牵涉利益面甚广,立法流程极长,但考虑到当下中国楼市的调控需要,可能极需房地产税快速推进。

“大范围征收近期难以实现,但试点扩大是有可能的,可能会是边试点边立法。”谈及房地产税接下来推进思路,李宇嘉认为,从疫情后的房地产演进形势来看,加快推出房产税,调节因为房产拉大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稳定社会形势、夯实内循环的需求基础,势在必行,不能拖,越拖越被动。

房产税要来了?专家提出“免征标准”,一旦超过或交21600元?

近期,房产税“实锤”动作来了。5月11号,财政部、住建部、税务总局、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等4部门,在北京召开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听取了试点城市和部分专家对房地产税试点工作的意见。

之前关于房产税,主要是财政部发声,而5月11号,则是与房产税立法相关戚早的四大部门一起开会,而试点城市的经验、相关专家的看法也可以为推进房产税立法提供参考。可见房产税的到来是确定的事,不确定的是开征的时间、标准等细节。

今年4月份,财政部税务局发言人王健表示,要继续推进房产税立法出台工作。

2020年11月,财政部部长刘昆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为什么要强调房产税征收的重要性?这是因为征收房地产税对国民经济有不少好处。

第一,筹集财政收入。

国家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大家不要认为财政收入和自己没有关系,如果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了,不仅可以用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可以用来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以养老为例,根据第7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老龄人口已经超过2.6亿。有专家表示,老龄化、少子化将是我国经济最大的灰犀牛之一。随着新出生人口逐年走低,老年人口占比提高,老龄化时代的到来会给经济带来很大的挑战,而老龄人口占比增加,对社会资源的消耗也就会增加,有必要增加财政收入,建设适老设施、增加更多的养老院、给老人发放养老金,这些都是需要财政支持的。

消费者过去在买房方面交的税,多数在于购买环节,是一次征收的。如果能够征收房产税,则可以在持有环节每年征收,扩大了财政收入来源,可以帮助我们应对老龄化时代的到来。

第二,可以调节收入分配。

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需要交税,工资越高,要交的税越多。这也就意味着,在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基础上,税收起到了对财富二次分配的作用。对房产税设定征收比例后,那么房产价值越高,要交的税就越多。没有房子的人则不用交税。在征收房产税的过程中,富人多缴税,普通人少缴税,起到了削富济贫的作用。

比如在重庆,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房价超过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住房,都需要征税。如果一个三口之家只有一套100平方的房子,无需征税,又减轻了普通劳动者的负担。

第三,可以告银稳定宏观经济。

房产税和契税、增值税不同,契税、增值税是在买房时一次征收,以后不管这套房子的房价涨到什么水平,都不需要重复交一次了。但是房产税是持有环节的税收,会根据市场评估价,随行就市。房产税开征之后,会增加持有多套房者的成本,降低房屋的投资属性,不排除会有低价抛售房产的现象发生,到时候可以让房子从投资客的手中流转到刚需客的手中,起到稳定宏观经济、巩固房地产调控效果的作用。

房产税在重庆、上海已经试点10年了。有人认为这两个城市的房价依然在上涨,似乎房产税起不到降低房价的作用。对于这一点,经济学家贾康认为,不能否认房产税的积极作用,如果没有试点的话,两地的楼市可能更热,房价可能更高。

房产税何时推出?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要逐步提高直接税体系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积极”二字表明,房产税立法可能会加快,“稳妥”二字表明,房产税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而要考虑到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全国的房地产信息和户政信息是否能联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是否需要设定不同的税率,这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房产税立法必要性存在,但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计划中,并没有提及房地产税,所以今年出台的概率会很小。

2020年底,社科院在《中国住房发展报告》中建议,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征房产税。一些热点城市可以率先加快试点。

经济学家贾康认为,房地产税不能拖,否则只会越来越被动,马光远认为,房住不炒的观念得到广泛认同,十四五期间是出台房产税的好时机,能得到民意上的支持。所以业界普遍认为,十四五期间房产税开征的可能性较大。

房产税的征税标准如何?

征税标准是许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工资收入交税是有免征额的,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有专家就提出,应该设置“免征标准”。

但是高友雀对于如何设置免征标准有许多观点,有的人认为应当按照多少平方米免征,有人认为应当按照套数免征。贾康却认为,如果按照扣除首套房来征,会带来离婚潮等社会问题。

所以不少专家还是坚持按照人均多少平方米来免征。财税学专家张学诞认为,关于免征面积,可以参照上海,把房产税的免征面积设定为人均40平方米到60平方米之间。关于税率,他认为可以把税率设定在0.2%~1.2%的范围。

上海的房产税征收面积是超过人均60平方米以上,如果参照上海,全国的房产税免征面积也在人均60平方米,税率设定在1.2%,那么一个三口之家总免征面积就是180平方米,按照现在全国平均房价1万元为例,一旦超过这个比例,那么每年需要缴纳21600元的房产税。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在免征面积范围内都不应该收税,如果一个三口之家住房总面积400平方米,超出了220平,则按照这220平收税,每年需缴纳26400元。

美国的房产税税率在1%~3%之间。德国的房产税税率在3.5%左右。日本的固定资产税税率在2%左右。相比之下,1.2%处于相对较低的税率水平。

虽然不少中低收入者会担心房产税给自己带来压力,但实际上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之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会更加完善,相应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设施也会更加齐全。长远来看,房产税的征收也有利于楼市调控效果和经济平稳发展。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